12月26日,一起因扶老人而引起的纠纷案在丰台法院进行了第二次开庭,该事件也进入了我们大众的视线。事件梗概年4月26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宫早市公共厕所前,魏先生驾驶三轮摩托车(老年代步车)由西向东倒车,年已八旬的张老太刚好从其车后由南向北步行,随后在这片监控死角下张老太倒地受伤。魏先生在观察车后时发现了摔坐在地的老太太,简单询问后开着老年代步医院,诊断为右粗隆间骨折,在联系不到家人的情况下,当时,魏家人为张老太支付了住院保证金。张老太住院61天后,6月26日,张老太出院入住一家养老院,但是在去年8月1日,张老太突然猝死去世。其子女认为,母亲张老太之所以去世,是与曾今被魏先生所撞伤有关,所以一张状纸递上法庭。各有说法被告:老太太曾自述是自己摔的三证人可作证魏先生对记者自述,当天在观察车后发现一位老太太坐在了地上时,自己下去曾问明了情况,老太太说不是他撞的。之所以为张老太支付了住院保证金,是因为当时自认为事故可能和自己有关系,但是一系列证据证明事故和自己无关。据被告方表示,当时魏先生以为自己倒车开关发出的声音有可能导致张老太摔倒,但后来才发现,张老太耳聋,应该听不到代步车倒车的提示音。为了证明魏先生确实没有撞到人,魏先生的女儿曾通过去事故发生地张贴告示的方式征集到了三位目击证人。最终,有三名证人上法庭作证称,魏先生没有撞到人。原告:不认可证人证言原告方母亲是在魏先生倒车时在车后摔倒的,医院签署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候,原告并没有犹豫。并且魏先生方提供不出当初张贴告示的视频、照片记录,和证人的通话录音。针对原告所说的当时自己毫不犹豫签署交通事故认定书,魏先生说自己没文化,当时完全不知道签字之后有什么后果,才贸然签字。那么双方各执一词,警方当时出警记录了哪些证据呢?官医院了解情况时,张老太坐在轮椅上,可以流利地交谈,但方言口音较为浓重。张老太对民警说:“……我买咸饼干,买完了,我说回去吧,一挪窝,腿就窝过来了,啪一下摔倒在那了,是摔的,不是撞的……”但医院环境嘈杂,“腿就窝过来了”这句话,听起来又疑似“车就撇过来了”。随后,在交警主持下,双方签订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警方的记录证据丝毫没有起到说服质疑者的作用,对于外界看来依旧罗生门……但真的没人知道事实真相吗?恐怕不是……从张老太摔倒到同年八月份猝死,中间有数月时间,作为当事人的至亲难道几个月都没有去张老太口中问清楚当时究竟是怎么摔倒的吗?或许张老太自己摔倒,也或许因为受魏先生倒车的影响而摔倒,真相如何,张老太至亲应该清楚。我们要从中吸取些什么?01扶人者遇到此类事件要事先保留证明自己的证据,以防遇到不怀好意之人,毕竟如今救人不是救一人,还得担保被救者家人的良心。02被救者要从事实情况出发,从自己本心出发。03对于处理事件后续的执法者,要真正做到认真执法、执法记录关键时刻用得上,而不是走程序走个过场。因为扶老人而引发的纠纷事件已不在少数,我真心希望有那么一天,国家对待这类社会风气问题时查清事实原委真相,给正义者一点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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